3月2日晚间,四川省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披露了四川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文件。文件显示,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规模114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为10年。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补充四川省内4家城市商业银行、1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7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金。
具体来看,4家城商行分别为长城华西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自贡银行、雅安市商业银行;7家农商行为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四川宣汉农村商业银行、四川万源农村商业银行、乐山三江农村商业银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1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绵阳市游仙区、北川羌族自治县、盐亭县、开江县、乐山市五通桥区、夹江县、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金口河区、井研县、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
2018年2月,央行发布公告称,为切实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央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予以规范:当触发事件发生时,资本补充债券(包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既可以实施减记,也可以实施转股;二级资本债可以附加转股条款。
在四川方案中,专项债通过转股协议存款方式补充资本金。对未转股的协议存款,可以由银行在约定期限后赎回或者到期赎回等方式实现退出和对本金的偿付,通过投资期限与专项债存续期限的匹配实现偿债资金来源的准确对接。
有市场人士认为,这种模式相对来说比较简便,因为附加转股条款的协议存款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资本属性,可以满足用作补充资本金的需要;另一方面,因为它是协议存款,银行会给存款定期支付利息,这个利息可以用来偿还债券利息。
以遂宁农商行为例,该项目由四川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后,通过向遂宁市财政局拨付3亿元,由遂宁市财政局通过转股协议存款形式注入遂宁农商银行,以补充遂宁农商银行的资本金。
注资原则上计入遂宁农商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进而增加风险资产、资产总额、增加投放,通过金融杠杆,获得更高资金收益。专项债债券期限为10年,每年按期付息,前5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不偿还本金,宽限期过后按照逐年等额还本方式,每年偿还本金的20%,逐步、平稳退出。
遂宁农商行方案还披露,当满足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时可转为普通股。具体而言:
根据转股协议存款合同,在转股触发事件发生时,在获得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3 亿元存款可部分或全部转为遂宁农商银行普通股,转股价格按照1元/股或触发事件发生日前一个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较高者执行。
方案还称,当转为普通股后,可通过遂宁农商银行原股东及引入新股东参与市场化转让,使3亿元专项债券本息顺利收回,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提供项目偿债资金还款保障。
中债资信评估称,“在正常情况下,这114亿中小银行专项债存续期内可偿债资金合计约为274.59亿元,可以覆盖债券本息。此债券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四川省各地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可对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效的支撑。”
据悉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3.75万亿元,其中安排2000亿元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占比约为5.3%。
截至今年2月底,共有广东、山西、浙江、广西、内蒙古5个地区发行专项债用作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发行总额506亿元,期限均为10年期,共29家中小银行的资本得到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