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拟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泰和集团,并发行股份收购民士达

2019-11-25 范祥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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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拟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泰和集团,并发行股份收购民士达

11月25日午间,泰和新材发布公告称,拟由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件谈判期间股票停牌。

11月25日午间,泰和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由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目前该事项仍处于洽谈阶段,因此泰和新材决定于11月25日开市时起停牌,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泰和集团系泰和新材的第一大控股股东,截至11月25日由同花顺数据显示,泰和集团持有泰和新材2.17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5.50%。另一个交易标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的制造、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企查查显示其第一大股东为烟台国盛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第四大股东裕泰投资持股比例为14.4%。


具体来看,泰和新材与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已经签订《吸收合并框架协议》。企查查显示国丰控股持有泰和集团51%股份,裕泰投资持有泰和集团剩下的49%股份,泰和新材表示拟通过向泰和集团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泰和集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泰和集团主体注销,泰和新材将承继泰和集团的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泰和新材表示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内容仅为协议双方初步意向,待泰和新材对标的资产尽职调查且对调查结果持认可意见后,双方将进一步明确交易方案具体内容。


此外泰和新材公布,在 11 月 22 日公司已经与国盛控股、裕泰投资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泰和新材拟通过向国盛控股、裕泰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民士达股份,具体股份发行方式及交易方案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泰和新材表示本次拟收购的民士达股份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定价,此外对于业绩承诺,业绩承诺的补偿、减值测试等具体事项在本次交易停牌期间还将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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