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再出重磅政策,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

2024-11-18 许绍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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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楼市再出重磅政策,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

12月1日起,上海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还涉及房个人屋转让所得税、个人房屋购买后销售增值税、家庭房屋购买契税方面的调整。


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到,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对个人转让住房,将取消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改为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这意味着,若上海某房东出售一套1000万元总价的住房,过去个税或需缴纳20万元,那现在或只需缴纳10万元。



其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这意味着,若某人2年前曾购置一套500万元住房,到2024年该住房价格为1000万元,则其增值额约为500万元,原增值税约为500*5%即25万元,如今因为超过2年,可予以免征。分析人士认为,该项调整减负效应非常可观。不仅使房东售房成本降低,也将提高挂牌和售房积极性,增加了优质二手房的挂牌,对于购房者购房选择面增加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最后,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上述调整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据了解,早在今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指出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在此之后,各地区纷纷发文响应。



江苏方面,9月10日引发了《措施》,提出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提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山西方面,9月15日印发了《措施》,提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北京方面,9月20日发布《决定》,提到了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而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激发房屋市场交易热情,提高楼市流通性,引导优质房源挂牌,并对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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