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9个月结案!锦龙股份接警示函,36亿定增或添变数

2021-05-08 夏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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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近9个月结案!锦龙股份接警示函,36亿定增或添变数

6日晚间锦龙股份发布公告称,于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告知书》,至此历时近9个月的悬案终告一段落。随着监管层的调查结束,锦龙股份此前搁置的定增方案即将重启,而该方案又将引发实控人变更的不确定性。

5月8日据相关媒体报道,经历了近9个月的时间,监管层对锦龙股份的调查迎来了最终结果。


6日晚间,锦龙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所载调查事项,经调查决定依法结案。同时,调查关注到公司对中山证券行使股东权利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深圳证监局已下发书面监管函件。


同日(4月30日),锦龙股份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锦龙股份自2013年9月起成为中山证券的控股股东。公司于2013年向中山证券发函,明确由公司接手中山证券自有办公楼建设项目。公司在未与中山证券建立代建关系的情况下,通过工作流程签批等方式干预中山证券自有办公楼的项目投资建设工作。


锦龙股份处罚


深圳证监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56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此,锦龙股份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治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发挥控股股东关键积极作用,支持中山证券规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有接近中山证券的人士表示,从结果来看,其实不是特别严重的问题。据其透露,此前证监局人员在中山证券驻场办公时,曾调查了解锦龙股份对中山证券是否有不当干预的情况。


实际上,随着监管层调查结束,将有利于锦龙股份推动定增方案。2020年8月4日,锦龙股份计划向关联方朱凤廉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35.56亿元,旨在降低资产负债率,逐步满足券商股权新规中控股股东的资质条件。


与此同时,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和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公司分别承诺将放弃其持有的7.40%和27.90%的表决权。前述表决权放弃承诺生效后,朱凤廉将被动成为锦龙股份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这也意味着,该定增方案可能引发的实控人变更存在不确定性。


就在今年4月中旬,锦龙股份曾表示,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无法正常推进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而随着调查结果落地,锦龙股份相关人士明确答复称,会继续推进定增。



在另一边,锦龙股份业绩仍在不断下滑。据此前发布的2021年一季报显示,公司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46亿元,同比下降2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6.64万元,同比下降80.84%。锦龙股份表示,主要是中山证券去年同期冲回计提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补偿支出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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